中華觀光旅遊協會 簡介
下午6:53
中華觀光旅遊協會 簡介
一、 本會自民國95年1月22日(西元2006年)成立迄今以屆四年,座落於台北市中山區天祥路47巷4號辦公室,名銜為:「中華觀光旅遊協會」。
二、 本會辦公室為租賃,現有會務人員為:秘書長、副秘書、秘書、組訓組、福利組、總務組、會計等四人,會務人員辦理各項業務。
三、 本會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利機關,本會置理事15名,候補三名,監事五名,候補監事二名,均由會員大會會員選舉,具有中華民國國籍,而年滿20歲者任選之,其次多票者為候補理監事。
四、 本會會員目前有137名會員,工會有七單位,會員有領隊、導遊、旅行社等同業相關人士踴躍參與,使會務日日蒸上。
五、 本會處理會員各種旅遊糾紛,照旅遊景點提供,觀光局及國際觀光政策宣導,會員之間聯繫橋樑。
六、 本會辦理各種教育研習,暨職業訓練局委託辦理,導遊實務班之培訓,領隊、導遊國家考試。
七、 本會經費來源多數為經常會費之繳交,據統計,收入預算概況不敷使用,所以本會拮据財源,開源節流,會務人員暫時無給職,義務幫忙推動會務。
八、 本會與大陸觀光局暨大陸人士互訪交流數次,邀請來台參觀訪問,達到國民外交。
九、 未來協會展望:
1. 建議政府修改不合時宜觀光法令。
2. 提供更多國家政策宣導,觀光局函。
3. 建議政府建構職業訓練網路,強化職業訓練內涵,以提高領隊、導遊等專業技能。
4. 提供資訊有關旅遊景點,並介紹台灣風給社會人士瞭解,並提供大陸人士週知台灣景點,和台灣小吃特色風味,達到國民外交。
5. 加強國際觀光組織及交流聯誼,提昇旅遊界國際地位。
6. 積極推動領隊導遊訓練或再教育暨第二專長培訓等。
7. 介紹會員至旅行社,從事領隊、導遊工作,以達成國家政策失業者降低為目的。
十、 總結:
為鼓勵及培養更多願意對觀光有興趣的社會人士參加本會,本會特別服務法規定開辦教育訓練,提供一個終身學習、自我成長的機會。
一、 本會自民國95年1月22日(西元2006年)成立迄今以屆四年,座落於台北市中山區天祥路47巷4號辦公室,名銜為:「中華觀光旅遊協會」。
二、 本會辦公室為租賃,現有會務人員為:秘書長、副秘書、秘書、組訓組、福利組、總務組、會計等四人,會務人員辦理各項業務。
三、 本會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利機關,本會置理事15名,候補三名,監事五名,候補監事二名,均由會員大會會員選舉,具有中華民國國籍,而年滿20歲者任選之,其次多票者為候補理監事。
四、 本會會員目前有137名會員,工會有七單位,會員有領隊、導遊、旅行社等同業相關人士踴躍參與,使會務日日蒸上。
五、 本會處理會員各種旅遊糾紛,照旅遊景點提供,觀光局及國際觀光政策宣導,會員之間聯繫橋樑。
六、 本會辦理各種教育研習,暨職業訓練局委託辦理,導遊實務班之培訓,領隊、導遊國家考試。
七、 本會經費來源多數為經常會費之繳交,據統計,收入預算概況不敷使用,所以本會拮据財源,開源節流,會務人員暫時無給職,義務幫忙推動會務。
八、 本會與大陸觀光局暨大陸人士互訪交流數次,邀請來台參觀訪問,達到國民外交。
九、 未來協會展望:
1. 建議政府修改不合時宜觀光法令。
2. 提供更多國家政策宣導,觀光局函。
3. 建議政府建構職業訓練網路,強化職業訓練內涵,以提高領隊、導遊等專業技能。
4. 提供資訊有關旅遊景點,並介紹台灣風給社會人士瞭解,並提供大陸人士週知台灣景點,和台灣小吃特色風味,達到國民外交。
5. 加強國際觀光組織及交流聯誼,提昇旅遊界國際地位。
6. 積極推動領隊導遊訓練或再教育暨第二專長培訓等。
7. 介紹會員至旅行社,從事領隊、導遊工作,以達成國家政策失業者降低為目的。
十、 總結:
為鼓勵及培養更多願意對觀光有興趣的社會人士參加本會,本會特別服務法規定開辦教育訓練,提供一個終身學習、自我成長的機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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